关于申请攻读广东药学院200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
一、申请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设置的高校2008
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
学业成绩要求:
(1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综合测评优秀;
(2
)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
年6
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30
分以上者;
(3
)本科学习期间必修课成绩优秀率达70%
;
4.
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若不属相同或相近学学科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
5.
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在全国性竞赛中获较高级别奖项的,则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免试攻读广东药学院2008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拟申请人须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打印《广东药学院2008年接受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并于2007
年9
月30
日前将登记表及下述相关材料寄达我校研招办:
(1
)成绩单 (加盖教务管理部门印章);
(2
)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复印件;
(3
)英语水平类证书或成绩单(如四六级、托福、GRE
等)复印件。
2.
我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07
年10
月初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3.
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须于规定的时间(初定10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
(1
)笔试:专业课测试;
(2)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3
)面试。
4.
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
(1
)有效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
)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证书原件;2005
年6
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达到430
分以上者,提交成绩单原件;
(3
)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
(4
)获奖证书原件。
5.
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给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将正式“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寄送我校研招办,并到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后,于11
月10
日至14
日到该考生网上选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和照相),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此外,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6.
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三、联络方式
广东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0
)39352060
网址:http://branch.gdpu.edu.cn/yjs/index.asp [email=邮箱:
yjsc@gdpu.edu.cn]
邮箱:yjsc@gdpu.edu.cn[/email]
附件:
《广东药学院2008年接受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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